东南大学关于接受2020至2021学年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作者:


为充分发挥我校综合办学和学科优势,加强与各院校的学术交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最新通知精神,东南大学接受2020-2021学年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来校进修的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访学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对象

接受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3年以上在职教师,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方向一致。

二、访学相关事项

1、访学学费:每人25000/年,需于报到前完成缴费,报到时需提供缴费凭证。

2、访学期限:一学年(20209月至20217月),全脱产进修。

3、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含江苏省高职学科带头人个人访问学)均不安排住宿。

4、访问学者的户口、档案等由原单位保留。

三、申请办法

因疫情影响,为减少接触,申请人员需在申请前与导师取得联系,沟通访学事宜,获得导师同意。

1、登录https://seucfd.jinshuju.com/f/qqspVZ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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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载填写《东南大学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2020年)》,经所在单位院系、师资(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通过邮寄方式寄至我部门。

邮寄注意事项:

1)《东南大学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2020年)》需一式两份。

2)请使用顺丰速运寄送。

3)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025-83790218,邮编210096

3、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7月5日(以邮递日期为准)。

四、培养与考核

访问学者实行导师负责制。访学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切实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导师按计划检查执行情况。访问学者需 积极参与院系、导师课题组相关学术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

访学工作进行一个学期后,进行中期检查。访问学者对所研修和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

访学期满时,进行结业考核。访问学者应对个人访学期间的研究、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访问学者需提交至少一篇访问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由导师考核、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颁发。 

五、其他事宜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以教育部推荐选送为准。江苏省高职学科带头人个人访问学者以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推荐为准。相关安排以项目具体要求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

邮编:210096      

联系电话:025-83790218025-52091377

联系人:张文青

E-mailcfd@pub.seu.edu.cn




东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616



附件: 东南大学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2020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