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接受2023至2024学年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作者:


为充分发挥我校综合办学和学科优势,加强与各院校的学术交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最新通知精神,东南大学接受2023-2024学年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来校进修的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访学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接受要求

1、接受学科:博士点学科。

2、接受导师: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具备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接受对象

接受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3年以上在职教师,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方向一致。

根据访学学院及导师推荐意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访学相关事项

1、一般项目访学学费:每人25000/年,需于报到前完成缴费,报到时需提供缴费凭证。

2、访学期限:一学年(20239月至20246月),全脱产进修,访学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3、如有不可控情况不能入校时,自动转为线上访学。

4、国内访问学者均不安排住宿。

5、访问学者的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等不办理移转,由原单位保留。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员需在申请前与导师取得联系,沟通访学事宜,获得导师同意及推荐,经导师所在院系审核并同意接受。

1、登录https://seucfd.jinshuju.net/f/M20q1v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相关信息。

2、实名加入2023-2024东大访问学者群(QQ群号:798361789,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3、下载填写《东南大学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院系、师资(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联系我校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由访学学院统一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四牌楼校区老图218或九龙湖校区教5-105)。

4、申请截止日期:2023616日,以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本年度申请。

四、培养与考核

访问学者实行导师负责制。访学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切实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导师按计划检查执行情况。访问学者需积极参与院系、导师课题组相关学术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

访学工作进行一个学期后,进行中期检查。访问学者对所研修和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

访学期满时,进行结业考核。访问学者应对个人访学期间的研究、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访问学者需提交至少一篇访问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由导师考核、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颁发。

疫情期间,访问学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如违反相关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我校将中止访学计划并报访问学者所在单位。

五、其他事宜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以教育部推荐选送为准;江苏省高职学科带头人个人访问学者以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推荐为准;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以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推荐为准;其他特殊项目访问学者以项目具体要求为准。请参加国家级、省级访问学者专项的老师也在本次申请时间内预先完成申请办法的中1、2项事宜,最后推荐结果以个项目公布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老图218办公室(周五);江宁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教5-105(周一至周四)

邮编:210096

联系人:张文青

联系电话:025-83790218(四牌楼),025-52091377(九龙湖)

E-mailcfd@pub.seu.edu.cn


东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522



东南大学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