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教育部印发了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
这两份指导意见有哪些内容?
人社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就两份指导意见的相关问题
进行了解读
我们一起来了解↓↓↓
晓东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吧!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了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指导意见》聚焦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方面,提出高校教师发展支持系列举措。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方面,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弘扬高尚师德、加强高校教师“四史”教育、强化师德考评落实等措施。在建设高校教师发展平台,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方面,提出健全高校教师发展制度、夯实高校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等措施。在完善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队伍创新活力方面,提出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等措施。在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待遇,吸引稳定一流人才从教方面,提出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措施。在优化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方面,提出优化人才引育体系、科学合理使用人才等措施;在全力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培育高等教育事业生力军等方面,提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等措施。
《指导意见》对强化工作保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要求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作为高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教师工作、组织、宣传、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督导考核,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高校巡视、“双一流”建设、教学科研评估范围,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优秀教师和工作典型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营造关心支持教师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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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晓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看!
01
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
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繁荣、民族振兴、教育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并指出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全局出发,对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的深刻论断,为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任务部署。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行全面部署。为做好贯彻落实,针对各级各类教育分别制定具体举措,其中基础教育以乡村教师队伍为重点,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针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针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着手研究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是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新任务。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需要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予以保障。当前高校教师队伍仍存在个别教师思想政治意识淡薄、师德失范、教书育人能力亟待提升,以及教师人事配套改革需要深化等问题。破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就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拿出更为有力的举措。
02
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研制过程。
答: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印发后,教育部即启动《指导意见》研制工作。
一是集中深入调研。召开北部片区、东部片区和中西部片区集中调研会,听取省级教育部门、部属高校、省属高校、高校管理者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建议,形成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百问百策”,为文件研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系统领会中央精神。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队伍特别是高校教师队伍系列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其深刻内涵。系统汇总整理涉及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文件,领会精神要义,梳理政策要点,在文件中予以贯彻和发展。
三是开展课题研究。设立《新时代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中美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比较研究》等课题,开展专项研究,吸收借鉴国内外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四是持续修改完善。在前期调研研究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文件初稿。2019年下半年,反复听取各地各类高校、高教学会、部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文件,并将文件稿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党组会审议。
五是按计划印发。按照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安排,对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将涉及高校教师队伍的评价改革任务在《指导意见》中落实为相应重点举措,按计划印发《指导意见》。
03
《指导意见》就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重要举措?
答:
《指导意见》针对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20条重点举措。主要包括8个方面:
一是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方向,确立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二是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针对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有待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师德考评落实等3条举措,以强化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强化高校教师“四史”教育,规范学时要求,在一定周期内做到全员全覆盖,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针对高校教师发展制度不系统、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高、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明确健全高校教师发展制度、夯实高校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等2项举措,健全教师发展体系,系统化建立教师发展的培训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制度和督导制度;健全教师发展组织体系。
四是完善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针对部分地区对高校选聘教师用人权下放不够、教师岗位管理不够灵活、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单一、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等6项举措,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出台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办法;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破除“五唯”和论文“SCI至上”。
五是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待遇。针对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活力不够、薪酬分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2项举措,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高校加大倾斜力度;落实高校内部分配自主权,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以及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国防科技领域教师倾斜。
六是优化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针对人才培育的学校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人才引进“恶性竞争”、“帽子”与待遇挂钩过紧等问题,提出优化人才引育体系、科学合理使用人才等2项举措,加强人才体系顶层设计,着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坚决杜绝违规引进人才。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不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七是全力支持青年教师成长。针对青年教师培养不足、青年教师发展支持不够、工作生活压力大等问题,提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等2项举措,鼓励高校对优秀青年人才破格晋升、大胆使用;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地方和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多种方式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提高青年教师待遇,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重视青年教师身心健康,关心关爱青年教师等。
八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从组织保障、责任落实、社会支持等方面,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04
对下一步推动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
《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政策举措。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各高校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文件解读。广泛宣传,组织专家解读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教师工作部门研修培训、高校教师工作部长研讨会议等各类平台,使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深入透彻理解,把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地方和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跟踪调研,指导地方和学校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典型引路。对地方和高校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广泛宣传推广,加强经验交流、互学互鉴。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适时对各地高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相关制度办法,强化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落实。
接着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吧!
晓南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高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要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制度体系,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一般设有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要完善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要创新评价机制,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激发人才活力。要落实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同时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指导意见》指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健全制度,稳妥推进,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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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0〕100号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看!
晓南
01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教师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对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做出了部署。
从实践来看,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建立了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完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需求日益迫切,各地各高校探索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仍存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改革完善。
02
《指导意见》出台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2018年以来,我们组织对东、中、西部省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书面调研了北京、上海、湖北、陕西等13个省份800余所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充分了解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初稿。之后,通过专家座谈、实地调研、发文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部分高校、教师、专家等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最后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征求了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等意见,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又多次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200所地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意见,再次修改完善。2020年12月,《指导意见》完成两部审签程序后正式印发。
03
《指导意见》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有哪些重要改革举措?
答: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构建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
一是完善评价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评价导向,《指导意见》强调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
二是创新评价方式。《指导意见》吸收近年来高校教师职称工作成果经验,提出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给内、外部评审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评鉴,引导评审专家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议意见,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
三是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为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激发人才活力,《指导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04
《指导意见》如何坚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破“五唯”、破立结合?
答:
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破“五唯”,破立结合,明确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四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
05
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
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指导意见》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职称工作,确保标准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要建立健全职称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规范竞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健全申诉机制,畅通意见渠道,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来源 | 微言教育
编辑 | 周午凡 李启悦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东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