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微格实训教室管理办法(试行版)
发布时间:2015-10-22   作者:杨安康

教师微格实训教室(下简称微格教室)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 段进行教师教学训练、教学评估与教学竞赛的场所。为充分合理 的利用教学资源,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序使用,现对微格教室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微格教室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下简称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微格教室供我校教师技能培训、教学评估与教学竞赛等使用,平时可用于有组织的开放使用;

3.微格教室采用预约使用制度。使用教师须在一周前向中心负 责人申请预约,以1个小时为单元,原则上每人每周不超过3个单元。中心负责人安排好下一周的使用时间表,上网公示。教师在预约时间到微格教室进行教学活动;

4.教师需按操作规程使用、填写《微格教室使用记录本》、卫生清理等。首次使用需在中心负责人指派助理下学习设备操作。 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的,按学校损坏仪器设备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5.自觉爱护教室内的设备设施。教室内的设备及家具供本教室 使用,未经中心办公室同意不得搬出本室外,严禁移作他用。对于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保持走廊、教室内安静整洁,营造良好教学环境。严禁将饮料、食品带入微格教室。严禁在教室及走廊上吸烟、乱扔纸屑、 乱涂乱画乱贴、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

7.注意节约用电,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关闭,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开启空调及设定温度;

8.使用结束后需按规范关闭设备电源与门窗,中心负责人或指派助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

9.教师应自觉遵守微格教室使用规定,服从管理。对违反上述 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如造成 严重后果,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10.微格教室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请与管理员联系(中心办公 电话 837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