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承接教育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江苏省高职学科带头人个人访问学者/国内一般访问学者访学进修工作
(一)访学申请审批:
“西部之光” 访问学者具体申请和审批规定请咨询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具体申请和审批规定请咨询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电话:027-68752845
江苏省高职学科带头人个人访问学者具体申请和审批规定请咨询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电话:0519-68953688
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申请流程:各省教育厅(或直辖市教委)或国内各高校批准来我校访学的高校教师为国内一般访问学者。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申请审批由我中心负责,申请时间为我校春学期3月-6月。根据我校校历在春学期结束前两周截止。一般访问学者申请需:先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并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在我中心网站下载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申请表(或各省教育厅自制的申请表)»»»访问学者所在高校人事主管部门(或各省教育厅)签字盖章(原件一式三份) »»»自行请指导教师在申请表导师意见栏签字(或寄给我中心代找导师签字) »»»将导师签字后的申请表交至我中心审批.
(二)缴费:
访学申请获批后,我中心将向各类别访问学者寄送相应的录取和缴费通知书。访问学者需在入学前完成缴费,入学后在我中心领取缴费发票。
(三)访学期间:
我校国内访学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 每学年秋学期集中入学两周后需提交访学计划表(不同类别不同表格), 秋学期结束或春学期伊始提交中期考核表, 访学结束前提交结业考核表。
(四)结业离校:
教育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结业离校时间需等待教育部通知;江苏省高职访问学者可先办理离校手续后提交结业考核材料;其他类别访问学者按我校校历在暑假放假前结业并完成离校手续。